李永波
中國羽毛球隊里約奧運會參賽運動員選拔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2016年里約奧運會備戰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科學合理地選拔最優秀的運動員參加里約奧運會,取得最好成績,為國爭光,根據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要求和世界羽聯關於里約奧運會參賽運動員選拔辦法,結合我國羽毛球項目的實際情況,特製訂本選拔辦法。
一、選拔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整個選拔過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國家體育總局、全國羽毛球界教練員、運動員以及各相關人員的監督。
(二)積分排名與綜合評定相結合原則
世界羽聯關於里約奧運參賽資格的規定是:每個國家、地區(協會)最多只能派出各兩名或兩對選手參加各單項角逐,要達到滿額參賽,該國家兩名和兩對參賽選手還需要同時滿足在奧運積分排名截止前,單打進入前十六、雙打進入前八的條件,經過這項調整後,一個國家擁有最大參賽席位的運動員人數16個(8男8女)。因此,奧運積分達到以上標準的運動員自動獲得參賽資格,如果單打有3人、雙打有3對(包含)以上同時獲取了參賽資格,將綜合考察各類因素確認最終參賽名單。
二、選拔運動員參加積分賽程序
由教練組提出參加世界羽聯積分賽的運動員名單。提名依據是:
(一)當下的世界排名;
(二)賽前運動員身體狀態與競技能力狀況;
(三)心理素質和抗壓能力;
(四)近兩年參加世界大賽表現,對外戰績為主;
(五)隊內模擬比賽、熱身賽表現。
三、奧運會參賽資格選拔程序
在2016年里約奧運會運動員參賽資格確認截止日期前,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和世界羽聯的有關規定,依據以下程序選拔運動員參加里約奧運會。
(一)如果某個單項獲取的參賽資格為2個或少於2個,那麼獲取資格的運動員將直接獲取奧運參賽資格。
(二)如果某個單項獲取的參賽資格為3個或多於3個,那麼將依據以下程序確認參賽資格。
1。依據里約奧運會參賽資格排名截止前的世界排名(奧運排名),排名高的優先獲取參賽資格。
2。依據里約奧運會積分賽前的運動員在重大比賽的表現,對外戰績優異的運動員將優先獲取參賽資格。
3。如獲取資格的運動員因身體、傷病等因素無法正常參賽,其它獲取資格的運動員將優先獲取參賽資格。
(三)統籌以上因素,由教練組提出參加里約奧運會的初步參賽運動員名單報隊委會,由隊委會審核並按照程序上報國家體育總局乒羽中心。
(四)由國家體育總局最後審核批准。
三、監督措施
(一)向全國公佈選拔辦法,接受全國各級羽毛球隊的監督。
(二)接受國家體育總局等上級部門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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